无忧潮流 发表于 2011-6-7 13:55:32

最新视频——药家鑫今日伏法 7日上午在西安被执行死刑

本帖最后由 无忧潮流 于 2011-6-7 13:5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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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西安6月7日电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罪犯药家鑫7日在陕西省西安市被依法执行死刑。

  2011年4月22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药家鑫死刑, 视频:药家鑫签字后被蒙面刑警押赴刑场

来源:CCTV新闻频道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药家鑫提出上诉。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建议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于5月20日依法作出裁定,驳回药家鑫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被告人药家鑫开车撞倒被害人张妙后,又持刀将张妙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药家鑫仅因交通肇事将被害人撞倒后,为逃避责任杀人灭口,持尖刀朝被害人胸、腹、背部等处连续捅刺数刀,将被害人当场杀死,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药家鑫在作案后第四天由其父母带领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但不足以从轻处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作出核准死刑的裁定。

乱吹风 发表于 2011-6-7 15:36:43

走错一步,人生就没了。。

兄弟 发表于 2011-6-7 16:39:36

{:soso_e127:}

炒股票 发表于 2011-6-7 16:48:09

{:soso_e142:}罪有应得

小碗儿 发表于 2011-6-7 20:11:39

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

好可怕的字眼

03五哥 发表于 2011-6-7 23:49:12

罪有应得!

逗是2 发表于 2011-6-8 11:29:50

好!杀1警100,,

无忧潮流 发表于 2011-6-8 12:00:32

逗是2 发表于 2011-6-8 11: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好!杀1警100,,

杀人偿命。小鑫死得其所了

小三 发表于 2011-6-8 12:29:52

应受的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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