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知书 发表于 2015-3-1 00:07:18

婚姻登记“立等可取”

婚姻登记“立等可取”
    “原来镇上也可以办理婚姻登记,不用再跑远路到县城了。”日前,在檀圩镇婚姻登记处领到结婚证的陈某高兴地说。据悉,去年5月底,灵山县将婚姻登记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在新圩镇、檀圩镇进行试点,开展婚姻登记便民服务工作,群众办理婚姻事项实现“立等可取”,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    记者走访檀圩镇政务服务中心看到,婚姻服务窗口前聚集了许多前来办理婚姻登记的青年,工作人员正在有条不紊地接待办事群众。据工作人员介绍,在过去,老百姓只能到县城的县婚姻登记处办理各项婚姻事务,遇到不能当场办结的情况,还要乡镇县城两头跑,既浪费资源又耽误时间。民政权力下放后,婚姻登记处加强了与当地各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老百姓足不出镇,就可以办理各项婚姻事务,办理手续不齐全时,到当地各部门补办手续也很方便。很多青年表示,再也不用为“两头跑”发愁了。今年1月至2月10日,檀圩镇婚姻登记处共办理婚姻登记20对。    据了解,此次婚姻登记权力下放,为了保证权力下放工作的顺利开展,灵山县婚姻登记处积极协助新圩镇、檀圩镇人民政府设立婚姻登记处开展婚姻登记业务,对两镇人民政府申请设立婚姻登记处手续办理、婚姻登记办公场所合理规划及装修改造、婚姻登记员培训等进行了具体的指导,保证婚姻登记合格率100%。目前,这两个镇的婚姻服务窗口,都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整合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职能,力求以最好的办理方式服务群众。来源:钦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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