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妇联荣获广西“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我县妇联荣获广西“三八红旗集体”称号近日,我县妇联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妇联授予“广西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2014年,我县妇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联系妇女、服务妇女、教育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根本任务,立足基层、扎实进取,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引导妇女就业、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权益服务、关爱妇女儿童健康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及领导的肯定。
2015年,我县妇联将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凝聚全县妇女力量,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好地服务全县妇女儿童,使妇联真正成为妇女群众的“娘家”。
来源:灵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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