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食药监局三措施严格整治小油坊
在食用植物油小油坊专项整治工作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实行三项措施,严格整治小油坊,取得了显著成效。开展专项检查及抽检工作。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抽检,做好现场指导服务,指导小作坊进行整改,并对28家小油坊进行抽检,抽检花生油28批次。对全县48家小油坊进行巡查监管,严格监督生产经营者执行进货查验和购销台账制度,要求他们对生产销售的食用植物油加贴散装食品的标签标识。根据小油坊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措施,共发出52份监督意见书及责令改正通知书。
严厉查处抽检不合格小油坊。在今年第一季度食品生产监督抽检中,有一家小作坊生产的花生油检验不合格,县食药监局立即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进行立案处罚。在本次专项整治抽检的28批次产品中,有22批次不合格,县食药监局对这些产品不合格的小油坊进行了立案调查。
督促不合格小油坊整改,进行复查抽验。对产品不合格的油坊,县食药监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认真寻找原因,及时整改,目前已有5家油坊进行复查抽验。
通过实行三项措施,推动了我县食用植物油小油坊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杨澄明)
来源:灵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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