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律师?谁能救救我???
刚看到一帖新闻,说广东渔民,在河底打捞出44颗千年乌木(其价值就不用说了)。然后被广东惠州警方扣押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刚才我在我家田里挖了一个红薯,然后烤着吃了。可是,看到这贴新闻我好害怕,红薯属于地下埋藏物,属于国家的,我居然把它吃了,我真的好害怕,好紧张。我会不会被拘留?会不会判刑?真的好害怕!谁是律师?谁能救救我???中国就这样 首先富国穷民 很多越南妹子还以为中国很富有想尽办法嫁过来呢
钱少,是自家的,钱多了,就是大家的,再多了,一定是国家的,所以叫人民币! 中国政府的原则就是:对外君子,对内流氓!! eiwa 发表于 2015-7-4 06:25
钱少,是自家的,钱多了,就是大家的,再多了,一定是国家的,所以叫人民币!
钱多也不是大家的,你见过贪官的钱跟你有关系?
大人的家人简称大家 夫妻离婚争孩子,老婆理直气壮说:“孩子从我肚子里出来的,当然归我!”老公说:“笑话!简直是胡说八道。取款机里取出来的钱能归取款机吗?还不是谁插卡归谁! 风继续吹 发表于 2015-7-4 06:57
中国政府的原则就是:对外君子,对内流氓!!
有句话就叫:内王外圣。
对内是霸王,对外是圣人
我抗议!!!言论自由,为何屏蔽我一个星期! 本帖最后由 as_6283081 于 2015-7-4 21:58 编辑
人家那是无主物品才归国家,你都说是你家的红薯,就不是无主物品了,所以没有你这么一说了。所以说人家执法是正确的 觉得天然的是国家的。。。。好像土地一样。。。 对于年代久远的地下埋藏物品比如煤矿和乌木,都是属于国家的,这个法律有的。 我也怕,我在河边捡了两块鹅卵石回家,一年了,现在上交给国家判多久? 你没救了,自己去自首吧 争取宽大处理 真七幼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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