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王子 发表于 2015-8-8 00:36:09

灵山烟墩镇“3·25”特大交通事故事现场竖起一块警示标志

   2015年3月25日17时59分,灵山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省道103线65公里加630米(烟墩镇泰隆木板厂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灵山县丰塘镇黄某进驾驶桂A57359号重型厢式货车与灵山县旧州镇谭某帮驾驶的桂NPU138小客车相会时相撞。事故发生后,造成小型普通客车乘客共6人死亡,4人受伤住院治疗。如今事隔多时,交管部门在事发现场竖立一块醒目的警示标志,提醒广大司机时刻注意交通安全,千万别快车。

CWH 发表于 2015-8-8 07:35:18

事故的第二天就竖牌了,

WEtrammels 发表于 2015-8-8 17:33:02

   heheda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灵山烟墩镇“3·25”特大交通事故事现场竖起一块警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