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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灵建(公)[2015] 81 号 灵山县文体广场人防工程建设项目,位于灵山县体育馆。该公司已委托“广西国投新建人防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编制了“灵山县文体广场人防工程”规划总平及建筑设计方案,并向我局申请方案审查,其主要内容如下:
1、总用地面积:33917.84平方米 2、总建筑面积:27691.49平方米; 3、绿地率:35% 4、停车位:140个 5、物资库:3个防护单元 6、二等人员掩蔽部:4个防护单元 7、战时掩蔽人数:7200
经审核,报审的总平及设计方案符合规划要求,我局拟同意该建设方案(详见附图)。现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规划公示制度(暂行)》的第十一条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8月25日)。如对该规划方案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局规划管理股提出具体书面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公示场所:①灵山县体育馆现场;②广西灵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统一平台(http://www.gxls.gov.cn:8080/html/10750/index.html)。 联系电话:0777-6523052 联系地址:灵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股(县城江滨一路1号楼) 特此公示。 灵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0一五年八月十七日
附图: 1、灵山县文体广场人防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布置图
2、灵山县文体广场人防工程地下平面图
3、灵山县文体广场人防工程剖面示意图 4、政府大门前公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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