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小盆友已将在六峰路某饮品店遗失的手机还给失主了
本帖最后由 楚王子 于 2015-9-2 22:01 编辑相关链接:三个小盆友:请把在六峰路某饮品店遗失的手机还给失主吧!
http://www.ai03.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16869&fromuid=36823
(出处: 灵山家园网-灵山最大的社区网站-灵山人民的网上家园!)
9月2日下午2时左右,失主谢先生从六峰路某饮品店老板手中拿到遗失的手机了,此前,三个懂事的小盆友主动将手机送到店里,此事件到此结束!
失主不给予奖励? lzl 发表于 2015-9-2 22:19
失主不给予奖励?
看他之前发帖的态度像是会给奖励的人吗
搞错搞错。因为不小心早上看了视频
本帖最后由 st股友 于 2015-9-2 22:49 编辑搞错搞错搞错啦啦啦啦 不好意思,看错。 “三个小盆友已将在六峰路某饮品店遗失的手机还给失主了”,亲,你能看懂这句话吗? 授予锦旗·~~~~~ 游走山水间 发表于 2015-9-2 23:07
“三个小盆友已将在六峰路某饮品店遗失的手机还给失主了”,亲,你能看懂这句话吗?
语句的意思是三个小朋友遗失的手机,而不是失主遗失的,真是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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