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灵山教育 于 2015-10-14 11:49 编辑
关于对网帖《请给新洲中学年青教师片瓦遮天》的回复 就帖中反映的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1、关于帖中反映我县新洲中学不按照规定开展教师住房清退工作的问题。 我县新洲中学的住房属于保障性流转房(产权不属于教师个人所有),在2014年7月底学校已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做好了学校教职工的违规多占住房清退工作。直至目前,学校教职工无多占政策性住房现象。 2、关于帖中反映学校有个别教师多占用房的问题。 目前校园内还有两套住房暂时没有人长期居住,是两位教师在新洲中学退休后,没有领取退休安家费,按有关政策规定他们不属于清退住房的人员。现学校继续做好退休老师的思想工作,争取能腾退出住房。 3、关于学校住房分配和年轻老师的住房问题。 学校教师的住房都是由学校工会按照教代会通过的《新洲中学住房分房方案》分配,按照民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地进行。 新洲中学现有教职工250多人,随着学校发展、教师队伍的不断壮大,教师住房确实紧张,但是,学校的全体教职员工在其本人提出住校的要求下学校都确保安排有住房,并不存在住瓦房的现象。按照分房积分方案,大多数年轻老师尤其是担任班主任工作的都安排在集体套间;少部分年轻教师安排在楼梯间;个别有身孕的年轻老师则安排在带有卫生间的单间。 学校一向关注、关心青年教师发展,改善教职工住房条件特别是青年教师的住宿也是学校今后致力解决的方向、目标。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学校将按学校工作计划拟建新教师流转房。 最后,衷心感谢网友、社会各界对我县教育事业建设发展的监督和关心、关注,我们将对照存在问题进行反思、解决、改善、提升!
灵山县教育局 2015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