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圆满完成
我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圆满完成来源:灵山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
作为自治区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试点县,我县自2015年1月起,历经9个多月的摸索、探索,重部署,精组织,细安排,严实施,抓落实,出成效,10月13日,我县第二批政府部门通过灵山县人民政府网正式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标志着我县顺利完成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为今后我县科学施政、规范执法奠定了基础。
——严把六道关卡,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
我县作为推进权力清单制度试点县,争取表率,倒排时限,精准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和程序步骤高标准推进,力争为我区其他县区后续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宝贵蓝本。一是动员部署关。灵山县于2015年2月组织召开动员会,全面部署权力清单试点工作,全员行动,反复酝酿,联动思考,细化工作方案,分解工作步骤,严格工作程序,上下沟通,并成立领导机构,设立办公室,促使全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形成合力,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格局,全力以赴做好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二是梳理上报关。权力清单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各部门切实增强做好权力清单梳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创新机制,强调抓落实,依照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规定的权力范围、权力分类和权力依据,对本部门的行政权力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权力等10个类别进行分门别类梳理上报。三是审核质量关。集中审核组根据自治区相关要求,制定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审核标准,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流程、基本要求、工作重点以及关键环节等,按照时间节点,分批审核,重点突破,逐步推进,规范有序开展权力清单的集中审核工作。审核组以行政权力事项合理性及合法性作为工作的重点及出发点,与各部门密切互动,积极沟通,工作上精益求精,再三反馈,反复修改,确保全面梳理出各项行政权力,做到每一项目的权力名称、实施依据、调整意见等合乎规范与标准。四是专家征询关。为确保审核工作的科学性、合法性,邀请灵山县各行业的政策法律人士组成了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专家咨询组,对各部门的权力清单进行合法性论证。专家组依靠专业背景支持,主要是对行政权力事项是否明确规范、实施依据是否现行有效、实施对象是否科学准确、部门清理意见及审核组意见是否合理合法可行等内容进行专业审核,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五是群众监督关。群众监督始终贯穿于灵山县权力清单的整个编制过程。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之初,我县就通过各个平台和载体向公众宣传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措施,营造氛围,形成共识,并将公众参与作为检验权力清单编制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创造条件畅通公众参与的渠道,将权力清单征求意见稿在各部门门户网站上或部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发布,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同时以县权力清单办公室名义行文,统一将11个部门的权力清单汇总打包分别向县直各部门及18个镇传输电子版集中征求部门单位意见。六是常务审定关。按照统一的清理范围、权力分类、编制标准、审核口径等,明确权力事项名称、权力类型、行使主体、实施依据等,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经过环环审核,层层把关,最终将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的审核结果提交至县常务会依照规定程序予以确认。
——抓好三个强化,推进政府权力清单、责任事项科学化。
一是强化“减权”。我县权力清单的梳理及清理工作突出抓好权力事项的“保留、调整、下放、取消”等关键环节,行政权力的精简比例达到31.97%。经梳理,我县各单位共上报权力事项4858项。经审核并清理,我县共保留权力事项3305项,共性权力8项,取消、下放、转移、整合、暂不执行权力事项共1553项,精简比例为31.97%。各部门现有权力事项共3305项,其中:行政许可268项、行政处罚2419项、行政强制138项、行政征收21项、行政给付18项、行政检查216项、行政确认33项、行政奖励25项、行政裁决7项、其他行政权力160项。二是强化监管。为改善和加强政府管理,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治理能力,灵山县以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为契机,强化权力事项后续监督和责任追究,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在清理行政权力事项的基础上,按照权责一致、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组织各部门编制部门责任清单,完善主要监管制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县绩效考评进行年度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三是强化职责分工。灵山县着力构建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强化理顺关系,整合职能,落实责任主体,减少交叉重叠职责,切实推动政府部门严格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各部门明确主要职责共490项,具体工作事项1825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54项。(陆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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