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国土局“审管分离”获群众点赞
本帖最后由 权威发布 于 2015-10-27 00:15 编辑灵山县国土局“审管分离”获群众点赞
来源:钦州日报
在我国国土部门中,因历史内部股室设置原因,大量的股室既负责监管又履行行政审批职能,同时各股室业务交叉,审批事项过多且分散,办事程序繁琐,行政效能低下,办事成本虚高,群众的意见很大,严重影响国土部门在群众中的形象。
为解决这一群众关注的“老大难”问题,灵山县国土资源局从2014年6月份开始部署该局“审管分离”改革试点。作为全区20多个试点县之一,经过充分准备,于去年12月份开始试点工作,为全区国土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水”、“试药”,目前工作推进顺利有序。
“新招”有力 办证提速 “我们未进行改革前,具体审批和监管的股室人员有48人。”灵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符永东说道。在此次改革中,该局涉及土地利用、地籍管理、规划调控、耕地保护、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股等行政股室。实行“审管分离”后,进入“审批股”的人员共有14名,全部是涉及股室中的审批经验丰富的骨干,并且,审批股进驻政务服务分中心,实行审批“一条龙、一站式”,办事效率提速了75%。同时该局原有的25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保留21项,取消4项,集中到审批办办理19项,由原股室办理2项,并对每次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进行精简优化,核定操作规范。
此次变动,原来散见各股室的审批员由各自为政的“他们”变成了一个整体的“我们”,群众前来办证也方便多了。“以前我们为客户代办一本土地证,两三个月才办得,这样都是很正常的事情,所以都不敢承诺何时办得。”灵山县房产中介商蔡军回忆从前到国土局办理业务时的情景这般说道。他说,现在因为审批股集中了全局所有审批环节的人员在一个股室集中办公,现在最长10天就可办结,一般7天就可以得证。如今,像他这样的房产中介商都敢向自己的客户承诺“10天内绝对可以办得”,使得生意较从前红火了不少。
为了改变“一个萝卜一个坑”的岗位, 该局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让每个工作人员熟悉各岗业务,保证其中一名工作人员请假或公休时仍能继续为群众服务。“这样效率将还能再提升30%。”该局审批股长张诚说道。
为了方便基层的群众办完事能早些回家,灵山县国土局办公楼一楼的“灵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分中心”和审批股下午的上班时间提前到13时30分。“现在是监管和服务的股室轻松些,审批股室觉得累,这些情况我们已发现,正在试点中不断改善。”说到试点过程中的一些不足,符永东说下一步将会考虑一线审批人员不足的问题,毕竟这是一项才实施了9个月的“新招”。
推行“会审”一招制胜 “没改革前我这本证跑了一年多都没办下来,现在环节少了,像我这样的‘老大难’他们也在今年六月份给我办得了。”吕奇梅是一位个体工商户,她购买的一套“天地楼”因土地取得渠道属划拨,申领房产证需要变更土地取得渠道,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办理。
推行试点工作之后,灵山国土资源局分管审批的副局长劳厚观在按照《试点方案》中的“会审”措施之前,还专门到了南宁的青秀、武鸣等区县“学艺”,确保“一招制胜”。最终,在他一次次召集全局精干力量进行“会审”之后,像吕奇梅这样的一批“老大难”审批件都得到了办理。而在未改革之前,这种“会审”只有作为法人代表的局长才能召集。
“目前土地登记这一块已实现局长授权分管副局长签发,其他的部分签发只要审批完结,符合发证的可先发证,局长再后由补签。”符永东称目前为了避免权力过于集中使为民办证速度上不来,如今已授权各分管副局长签发了部分业务。
“审管分离”的下一步内容,将正式授权“首席代表”及审批股更多的自主权力,实现“合法即履责”的目标。届时,处于与群众接触“零距离”的审批股工作人员将会承担更多的责任,对业务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要求将会提高一个层次。
试点200天办结1000件 原有的48人大队伍抽走14个行政审批人员后,剩下的34名工作人员变成了单纯的监管人员。他们既要对前台的审批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服务监督,又要对审批股审批的受证人进行生产活动监管。“群众的申请材料进入正式审批前,还需要相关股室实地勘查和完善申请材料及提供用地界址权属证明。”说到群众到审批股“办事”前的准备工作,在灵山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工作了6年的罗高先主任说出了国土部门为群众办证的前置服务工作内容。而这些工作都得由改革后余下的业务股室人员完成。“现在由于负责外业的工作人员基本满足了‘马上就办’的标准,我的材料也完善得很快。”洪基是灵山县的一位煤炭经营者,在9月份他就“享受”了一天办取了土地和房产的《他项权利证书》的“待遇”,从而顺利到银行办得了急需的30万元贷款,缓解了生意的资金周转困难。“虽然‘审管’分离后,审批股的干部劳累程度大幅提高,但还没有一个人要求调离,完美地实现了试点200天、办结1000多件的高效工作成绩。”符永东告诉记者,下一步将继续依规督促不再参与行政审批的股室加强对工作的事中、事后的监管,避免出现工作被动现象,让试点工作为其他县(区)国土部门推行“审管分离”积攒宝贵的工作经验,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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