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古韵荔乡 质领未来”为我县质量精神表述语的决定
关于确定“古韵荔乡 质领未来”为我县质量精神表述语的决定来源:灵山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
灵政发〔2015〕17号灵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确定“古韵荔乡 质领未来”为我县质量精神表述语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质量精神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和自治区质监局《争创“广西质量强市强县示范市县”活动指导意见》有关要求设立,是一个地方质量发展理念的高度提炼,是一个地方历史人文传统、社会风貌、居民素质、价值观念、道德行为、精神气质等各方面的综合反映,是一个地方群众在质量方面所认同的精神价值和共同追求。
为更好地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广西质量强县示范县”创建工作,增强全民质量意识,提升质量文化软实力,我县面向全社会开展了灵山质量精神表述语征集活动。经过征集、筛选、提炼等程序,最终确定“古韵荔乡 质领未来”为我县质量精神表述语。希望各部门深入广泛开展各式各样的质量精神宣传活动,阐释灵山质量精神内涵,形成全民质量共识,并积极推动将质量精神转化为广大群众、广大企业及企业员工的行为准则,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为创建“广西质量强县示范县”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灵山县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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