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父亲联手他人卖掉亲生儿 两人被判有期徒刑
灵山父亲联手他人卖掉亲生儿获刑两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灵山讯 (记者杨再睿)为获取非法利益,灵山县一男子竟以无力抚养孩子为由,伙同他人将自己刚出生几天的男婴出卖,共得赃款3万元。12月24日,灵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吴某、陈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各处罚金2万元。
据侦办案件的检察官介绍,吴某系灵山县人,没有固定职业,且有赌博嗜好。今年6月22日,吴某的妻子农某生育了一男婴。孩子出生后,吴某为获取非法利益,以无力抚养孩子为由联系到陈某,并在陈某的介绍和帮助下,于今年6月27日将男婴卖给苏某,共得赃款3万元。其中,吴某分得2万元,陈某分得1万元。
钱到手后,吴某当晚连夜通宵赌博,输掉了1.6万余元。农某得知孩子被卖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吴某将刚出生5天的儿子贩卖给他人,要求查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于6月28日先后将吴某、陈某抓获。同日,两人被刑事拘留。破案后,苏某将被拐卖的男婴带到公安机关交还给被害人农某。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陈某以出卖为目的,合伙贩卖儿童一人,两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均构成拐卖儿童罪,最终法院根据吴某、陈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了上述的判决。 就算找回来了,有这样的父亲也是误事。 eiwa 发表于 2015-12-28 13:09
就算找回来了,有这样的父亲也是误事。
的确,估计这小两口的日子长不了,毕竟这条疤太大太长
虎毒还不食仔呢,比虎还畜牲:funk: 趁早带孩子离家出走喔:o
或许送给好人家养,也未尝不是好事 猪狗不如的禽兽{:2_63:}国家贩卖罪才5年6个月么? 法律能改下吗?
本来吴某家庭就不好,再罚2万块,又要坐劳,那吴某的老婆和小孩怎么生活?像这样的案件,法律应该改一下,把吴某,陈某罚到的钱,全部给吴某老婆和小孩子的生活费,然后捉吴某去国家指定的工厂工作,得到的工资全部直接打进吴某老婆帐号(保证了母子生活).而吴某只能有饭吃,没钱收,直至小孩年满18岁,吴某才可以自由 卖儿女,天地难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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