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王子 发表于 2016-1-11 00:34:02

央视新闻连续报道轰动一时的“灵山5名男生折磨一男童”事件

本帖最后由 楚王子 于 2016-1-11 00:56 编辑

据央视新闻的报道消息称,轰动全国的“灵山县旧州镇五少年虐待儿童”案件,在灵山警方迅速出击之下,随着五名参与作案的犯罪嫌疑人落网,目前,该案件暂告一段落。嫌疑人黄某称,男孩曾承认偷手机,为泄愤纠集4人殴打男孩。经法医鉴定,男孩伤势轻微,没有构成法律规定的轻伤或重伤,因此没有达到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但鉴于几人曾对其捆绑,因为涉嫌非法拘禁罪的黄某和张某,被灵山警方刑事拘留,另3人因未到承担刑事责任年龄,警方对其批评教育并索赔。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方咏足 发表于 2016-1-11 08:52:34

大灵山这几年风头出尽啊~背后的问题,倒是意味深长了~~{:2_56:}

驾小猪晒月光 发表于 2016-1-11 08:53:01

灵山荔枝都没灵山负面新闻出名,悲催了!可悲可悲!!!

差不多生生 发表于 2016-1-11 09:04:23


灵山荔枝都没灵山负面新闻出名,悲催了!可悲可悲!!!

喝烧酒的人 发表于 2016-1-11 09:15:27

大灵山这几年风头出尽啊~背后的问题,倒是意味深长了~~

wyn2012 发表于 2016-1-11 09:23:56

负面新闻多了. 就有人关注大灵山了.

飞阳 发表于 2016-1-11 09:30:22

不知我们领导看到了是什么感觉,是不是觉得要去做点什么?{:2_60:}希望多点媒体关注,有些民生问题才能得到解决!!

容tfe 发表于 2016-1-11 09:38:06

一直跟进这件事。身为灵山在外学子我脸红啊,不敢说自己是灵山的。

剑哥哥 发表于 2016-1-11 09:51:49

好事不出门,怪事传千里。这下灵山真心出名了。

请看我头像 发表于 2016-1-11 10:11:26

有句老话是 一颗老鼠屎搞坏一锅汤

方咏睿 发表于 2016-1-11 10:17:13

个帮发瘟次伊色死未~

wx_rs89UnU2 发表于 2016-1-11 13:36:06

昨天代表灵山同城网去探访了

空虚 发表于 2016-1-11 17:18:45

希望能更好的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通过法律更好的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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