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王子 发表于 2016-3-26 14:36:00

楚王子说事:檀圩镇茶亭村

本帖最后由 楚王子 于 2017-2-15 23:2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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檀圩镇茶亭村

风继续吹 发表于 2016-3-26 19:25:12

一楼是粉子那头的!

着迷 发表于 2016-3-26 17:08:28

在农村,有那个屋是有房产证的。问也白问

千年傻 发表于 2016-3-26 15:55:51

劳7嫂有那间屋的房产证吗?有证据证明那间屋是她的吗?如果没有,我觉得应该55分,如果有,你劳7嫂为什么给个鱼摊人家?就凭他是白粉仔吗?白粉仔有那么可怕吗?如果你有房产证他还这么去抢你的屋,派出所不把他抓起来吗?(调解后还要分个鱼摊给他?)就因为他是白粉仔???楚王子,你发的贴都那么的超级黑吗???????????????心得有多黑啊!!!!!!!!!!!!!!!

差不多生生 发表于 2016-3-26 16:04:14

千年傻 发表于 2016-3-26 15:55
劳7嫂有那间屋的房产证吗?有证据证明那间屋是她的吗?如果没有,我觉得应该55分,如果有,你劳7嫂为什么给 ...

那你觉得屋子应该给谁?给你可以不?{:2_56:}

虚假的表演 发表于 2016-3-26 16:17:32

这不是真的把!挺吓人的

千年傻 发表于 2016-3-26 17:36:43

差不多生生 发表于 2016-3-26 16:04
那你觉得屋子应该给谁?给你可以不?

我都说55分了,给我?你先买回来再送给我吧,乐意接受。

千年傻 发表于 2016-3-26 18:24:10

凡事讲究证据,没有房产证就是啊公的,是啊公的就大家都有份。不能因为对方是白粉仔,做了那些拉屎,填石堵路的事,就可以去否定人家应有的利益。如果劳7嫂真那么有理,凭什么给鱼摊人家?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个人感觉(逝人)都还在的时候说好了,那房子是属于劳7的,由于没有房产证,之前因为是自己人,所以盖房子的时候也没有搞个书写证明,当初粉仔一家也没有想到那块地在今天是宝地。有牙力的人已经逝去,粉仔一家眼红了所以去争。现在空口无凭了,要讲就得讲证据!劳7嫂拥有这间屋合情理,但不合道理。

理查德 发表于 2016-3-26 19:52:21

这里有个人好像比当事人还激动

彩逸小_Ny5Zv 发表于 2016-3-26 20:01:22

真逗,农村住房有证的,拿出来?我呸,还房证,

slls 发表于 2016-3-26 20:17:10

20年前兑换的3分水田是劳7哥夫妇的吗?还是劳7哥父亲的?

禱告 发表于 2016-3-26 21:21:46

不知道说啥好。

wx_XqPvYCQR 发表于 2016-3-26 21:48:33

经常那里过竟然没注意这间店

酷爱鬼步舞 发表于 2016-3-26 23:39:36

千年傻 发表于 2016-3-26 17:36
我都说55分了,给我?你先买回来再送给我吧,乐意接受。

;P到有恶人去想霸占你屋你55分某?

酷爱鬼步舞 发表于 2016-3-26 23:40:56

千年傻 发表于 2016-3-26 18:24
凡事讲究证据,没有房产证就是啊公的,是啊公的就大家都有份。不能因为对方是白粉仔,做了那些拉屎,填石堵 ...

睇来你够识,,,,

风一样的男人 发表于 2016-3-27 09:37:27

我只发表自己看法;如果确实是公公留下来的应该分一半给他们,因为农村一般都是这样分,不能够说这个地方是你自己一个人的,虽然公公死了老公死了就变成死无对症强说是自己的,但是你要的手段是没有人支持,加上你们母子吸毒,在别人看来肯定是你没有理了,只能支持走法律要了,你母子这样要除非出大事,否则你母子是要不到一半产权了

风一样的男人 发表于 2016-3-27 09:43:03

风继续吹 发表于 2016-3-26 19:25
一楼是粉子那头的!

按你这样说是吸毒的就不可能有道理了,我们只不过是看客,有没有道理只能大家评论,但是能不能成立就不是我们说了算

风一样的男人 发表于 2016-3-27 09:49:54

酷爱鬼步舞 发表于 2016-3-26 23:40
睇来你够识,,,,

你这样说别人敢你又能不能拿出什么来证明这个房子就是你劳7嫂的啊,这样的事情几乎村村有,我们村就有过。

千年傻 发表于 2016-3-27 10:08:38

相信是走不了法律途径的,因为那房子根本没有房产证,本身就没有主!如果可以走,那双方都会主动走法律途径的。很多人都只看表面,听说一方是白粉仔就认定那方是错的。(有些人不以事论事:一楼是粉子那头的!说什么把房子给我可好?到有恶人去想霸占你屋  你55分某?--------不要扯远了,这里讨论的是人家的事,我们也只是在这里讨论讨论。别再扯出其他的了。)白粉仔的做法是为人不耻的,但只能证明他做的方法是不对的,是错的!不能证明他对房子没有份。别说什么农村房子没有房产证?就是因为没有才出现这样的事情。房子属于谁的要有证据,不能说谁住久了就属于谁的,更不能因为对方是白粉仔就不给人家,利用人家是白粉仔这个花头鸭的名声而去公开的强抢!看看能对事不对人的有多少????

千年傻 发表于 2016-3-27 10:22:50

本帖最后由 千年傻 于 2016-3-27 10:25 编辑

其实这样的事情无论是农村还是街上都有发生的。(黑人楚)写的这个帖子有明显的误导心理,内容只说了白粉仔一家怎么怎么的去做那些无耻之事,没有证据说明这房子到底属于谁的?特意强调对方是白粉仔!特意说明:白粉仔以前做了什么,现在要做什么!此心够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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