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的表演 发表于 2016-4-23 00:54:28

灵山两男子入室偷鸡被发现杀害鸡主人

摘要:-南国早报钦州讯 (记者赵敏 通讯员赵子钦 方小波)灵山县黄朝某、黄创某入室偷鸡被发现,杀害了鸡主人,犯罪所得仅为4只阉鸡,价值360元.日前,钦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以抢劫罪判处黄朝某死刑,缓期二年执……-南国早报钦州讯 (记者赵敏 通讯员赵子钦 方小波)灵山县黄朝某、黄创某入室偷鸡被发现,杀害了鸡主人,犯罪所得仅为4只阉鸡,价值360元.日前,钦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以抢劫罪判处黄朝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黄创某无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9月13日晚上8时许,被告人黄创某向被告人黄朝某提出去偷韦某家的阉鸡.出发前,黄创某指使黄朝某携带刀具备用.    次日凌晨1时许,黄创某、黄朝某携带蛇皮袋、头灯、水果刀等工具来到韦某某家附近,黄创某拿蛇皮袋进入鸡舍偷鸡,黄朝某在鸡舍外负责望风.
    韦某听到狗叫声,便叫儿子梁某去鸡舍查看.梁某走近鸡舍发现黄朝某,两人撕打在一起.韦某赶来帮儿子,黄朝某拿出水果刀,梁某被刺中胸部和手臂数刀,致失血过多死亡,韦某被刺伤手臂.    伤人后,黄朝某逃离现场,黄创某则偷走4只阉鸡后离开.经物价部门鉴定,被盗的4只阉鸡价值360元,销赃得款被两被告人用于购买毒品吸食.    钦州市中级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黄朝某在抢劫犯罪中致人死亡,由于犯罪意图不是其提出,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被告人黄创某属作用相对较小主犯,又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马鞍山寨主 发表于 2016-4-23 08:22:57

粉仔就是害人

帅是一种感觉 发表于 2016-4-23 09:31:41

两只杂种………………

睇吓睇吓 发表于 2016-4-23 10:12:49

这样的XX就不应该放了,害人不浅啊~~

eiwa 发表于 2016-4-23 13:48:40

本帖最后由 eiwa 于 2016-4-23 13:49 编辑

跟粉仔谈人权的出来喂。你谈人权粉仔跟你谈命。

江明太阳能 发表于 2016-4-23 14:16:47

害人不浅啊

理查德 发表于 2016-4-23 19:34:05

就这样判!不给上诉了!这种社会败类留着也没用了!

m109 发表于 2016-4-23 22:49:54

珍惜生命,远离毒品。

灵零叁 发表于 2016-4-24 11:13:03

感觉这样判量刑太轻!为了偷几只鸡被发现就临时起杀机,可想而知罪犯已是穷凶极恶!

聆听`这世界 发表于 2016-4-24 16:27:58

无法理解现在的政府是怎么处理这些人的,没出什么事的都是抓了又放,出了那么大的事才开始想到去判刑。

石塘小朋友 发表于 2016-4-24 20:08:35

让大家有什么安全可言啊..唉.这些粉子..

红红的苹果 发表于 2016-4-24 22:15:01

妈的,真会玩

酷爱鬼步舞 发表于 2016-4-25 01:10:57

为什么某直接枪毙???

wx_v7UlC3r9 发表于 2016-4-25 01:15:40

被害人是我哥:'(

wx_v7UlC3r9 发表于 2016-4-25 01:17:16

被害人是我亲哥哥

wx_v7UlC3r9 发表于 2016-4-25 01:18:33

虚假的表演 发表于 2016-4-23 00:54
摘要:-南国早报钦州讯 (记者赵敏 通讯员赵子钦 方小波)灵山县黄朝某、黄创某入室偷鸡被发现,杀害了鸡主人 ...

被害人是我亲哥哥:'(

wx_v7UlC3r9 发表于 2016-4-25 01:19:21

被害人是我亲哥哥

——過路人' 发表于 2016-4-25 07:44:07

灵山白粉仔多多,到处都是小偷,想起都怕怕的

千年傻 发表于 2016-4-25 09:17:05

偷人的鸡还杀了人,这太可恨了。不直接拉去枪毙感觉是轻了。这样的案件哪种人都有可能做,但是白粉仔做的几率更大(吸食白粉害人害自)。这案件和白粉仔谈人权完全没有关系,里面根本没有谈到人权的事,这是一起(偷窃+故意杀人)的案件。那些喜欢打横讲的跳梁小丑已经出来秀下限了,大家都来看笑话吧,看看那些满级别的人里,有多少个跳梁小丑在秀下限。;P;P

明媚 发表于 2016-4-25 10:18:50

   偷鸡就偷鸡,为嘛要杀人。{:curse:}{:curse:}{:c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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