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王子快讯:11日下午,灵山新圩镇沙路小学有2名小学生疑似溺水死亡了
11日下午16时许,灵山县新圩镇沙路小学有2名一年级的小学生,放学后来到学校大门前的一个没有安全措施的在建工地水坑里玩耍,不料2人先后被沉入水中,事发后,有群众报警求助,经过公安、教育,120紧急赶到现场,组织有关力量救援打捞,直至下午17时许,救援人员终于找到2名落水的的小学生,目前正在灵山县中医院救治,但是情况十分不乐观,疑似溺水死亡了【具体情况以官方公布详情为准,切勿相信及制造谣言】转载请注明出处现场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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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设警示牌 此处水深多少米 小孩勿近 拉警戒线 校方开放商都有责任 好多地方新闻 有人溺水在谁负责的鱼塘或者深水区都有责任负责事件的后果 又是孩子溺亡,以前也有过很多类似的事件发生,为什么等发生了才去重视。开发商挖那么大一个坑干嘛不填。为什么没人看管。为什么没有警示牌。一帮混蛋 有关部门呢!希望追究责任{:curse:} 这么大坑也不设置警示牌 每年炎热夏天出现溺水死亡的事件并不少见,不知为何总是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悲 这个问题好像早有网友反应过了,现在真的出大问题了 那么大个坑,蓄满了水,也不围起来。。 工地距离学校不足50米,施工单位什么警示标志都没有,怎么没有安全意识? 又不是他的小孩出事, 心痛。学校旁边的基坑不应该设置围栏吗,旁边就没有工人吗{:2_59:}
这么深的坑居然一点阻拦措施都没有,旁边工程部里的大人都死了吗:@ 也不是说不重视,可是小孩就是管不住自己,家长老师也不可能每时每刻都跟着孩子。办法只能一是加强管教,二是在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加装防护设施和设置警示标识。 可怜的小孩,开发商在那地带开发,工地施工挖了一个大坑也不拉警示线,也没有设置有围栏,希望有关部门给孩子家属追究责任, 难道学校和家长不对孩子教育吗? 出现事故当然同情了但是想想看,施工现场存在多长时间?校方有没有对学生进行教育?有没有跟施工方沟通?有没有跟教育部门反应?一味把责任推给其他人。应该不道德吧?再说,难道工程委托方没有去过工地,提出安全隐患?责任不能只说施工方的 可怜的孩子,开发商在那开发不搞好安全施工方式,也没有设置有围栏和拉有警示线,希望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早前早有报此隐患只是无人理彩! 学校门口就这样赤裸裸施工,可怜的小生命…… 开发商在那开发为什么不拉警示线或者搞围栏栏住,可怜的孩子,希望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一定要追究相关部门 下午听到救护车响上响落原来是这单事!经常收到学校要教育小孩不能私自去玩水的通知单,并要家长签字确认,这事不注重不行啊!这种事年年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