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知书 发表于 2016-5-18 16:17:21

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

  5月16日下午,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丁奇远,副主任伍岳一、方宗奎、马东生、温念军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会议邀请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韦戴卓到会指导,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劳志列及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列席会议。会议由丁奇远主持。
  会议分别举行两次全体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主要是审议人事任职议案、审议辞职事项;第二次全体会议主要是审议和表决常委会的决定草案。
  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和表决决定任命刘钦同志为灵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表决决定任命余锋同志为灵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丁奇远为刘钦、余锋2位同志颁发了任命书。会议表决了关于接受苏英权同志辞去灵山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和表决关于刘钦同志代理灵山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决定。刘钦、余锋两位同志分别向宪法进行了宣誓。(黄馨瑶)http://www.gxls.gov.cn/UploadFile/news/2016/5/2016517164945996.jpg丁奇远主持会议http://www.gxls.gov.cn/UploadFile/news/2016/5/2016517164956541.jpg刘钦(左)、余锋接受任命http://www.gxls.gov.cn/UploadFile/news/2016/5/201651716507771.jpg刘钦、余锋向宪法宣誓  核发:梁刚发布:宁乃超 来源:灵山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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