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糖吗 发表于 2016-6-7 12:08:08

灵山“收数佬”注意了: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今年2月下旬,劳某为了向邓某追回13万元的债款,便伙同“梁十七”、“山羊二”等四名男子,到灵山县江南大道的二手车行找到邓某。 随后,劳某等人将邓某挟持上面包车,并将邓某带到新圩镇萍塘村委会,然后由劳某持刀将邓某刺伤并对其进行殴打,邓某还被脱光衣服被劳某用水淋湿全身,最后邓某被迫写下欠条,整个过程历时将近8个小时。经鉴定,邓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灵山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劳某非法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8条涉嫌非法拘禁罪,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君寄语:“君子讨债,取之有道”,若像本案犯罪嫌疑人一样采取暴力手段,不仅钱没有追到,更使自己身陷囹圄,得不偿失。转:灵山检查





千年傻 发表于 2016-6-7 12:38:52

所以说债主是孙子,欠债人才是大爷这说法一点没错。

捕风汉子 发表于 2016-6-7 13:29:21

麻烦可能又会继续。

苦命娃 发表于 2016-6-7 14:45:34

收数就要有收数样,最起码要灌其饮‘二两’正得,锦热从帮其洗身。给其饮了二两再阿点‘大’葛给其叹下,有出三日曲屋冇给钱就怪。

微生物 发表于 2016-6-7 15:08:25

这故事教会了我们,,在没有任何抵押情况下,千万不要借钱给别人...那怕是兄弟

骑蚂蚁狂飙夕阳 发表于 2016-6-8 11:24:48

欠债的是大爷,有钱留着去饮去嫖几好哦!

wx_C2PaaSxR 发表于 2016-6-8 15:32:37

老赖最可恶,特别一些打电话不接,等他要货的时候就说得很动听那种,拿别人东西赊数,卖了有钱不还,空手套白狼。现在做生意的谁不难,欠别人十几万一拖就是几年,年年问年年拖,好说的就电话催下,不好说的直接上门找人!

酷爱鬼步舞 发表于 2016-6-11 00:31:35

肯定是老赖个呢嘛使咩 咁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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