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灵山县人民政府关注县糖业烟酒公司职工集资建房一事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打扰你们了,希望你们能在万忙之中抽点时间出来帮帮我们,我们是县糖业烟酒公司的职工,2011年县糖烟公司诀定在灵城镇篾贷行糖烟公司用地也就是位于江边位置附近的旧地为职工集资建房,并且于大概2012年向职工收取集资款准备建房,并且向公司职工收取部分集资款用于房屋拆迁和办理建房所需各种手续,正当一切进展顺利时,建房各种手续己办齐准备打桩建房时,却遭到丰塘六颜温姓群众阻扰而致使工程停下来直到现在没有任何进展,并且温姓群众没有任何土 没说完?后面都没字了!怎么集资房我不知道?想当年我奶奶也是在那里上班! 土地纠纷的问题,感觉不容易,建议走法律程序 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对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1、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3、司法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第53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此外,宅基地纠纷还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解决。人们调解是指在调解委员会(包括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进纠纷当事人互相谅解,平等协商,从而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人民调解是现行调解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项独特制度。
不好意思本人还没写完错按发送了,抱歉,这其实不是土地纠纷而是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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