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五个加强”助推治超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自7月20日启动联合治理超限超载(以下简称治超)专项行动以来,我县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强化督查、综合治理”的治超工作原则,从路面、源头、宣传、督办等方面入手,从县公安治安大队、公安交警大队、县公路路政执法大队、县交通路政管理大队、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县农机监理站抽调人员88人,以檀圩综合执法检查点、三海综合执法检查点、城东综合执法检查点为固定治超点为主,并在本县辖区G209国道、S308省道、S103省道及农村公路等路段进行流动巡查执法,发扬连续作战、不怕疲劳的工作作风,始终保持强有力的治超工作态势,在全县打响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联合治超战役,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7月31日,我县累计出动执法车288辆次,执法人员1056人次,检查车辆272辆,查处超限运输车辆55台,罚款278700元。公路超载超限运输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扎实推进治超工作。县政府在公路治超管理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治超工作是事关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事关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全县上下必须统一思想认识,必须作为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来抓。为此,县委、县政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迅速召开了全县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动员大会,对治超工作做了全面的部署和安排,制定了《灵山县治理超限超载运输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两位副县长为副组长的治超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为路面治超责任单位。形成了联合治超工作机制。同时,县财政根据实际拨付工作经费,全力保障治超工作高效、有序、有力开展。
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营造治超工作氛围。我县把宣传教育贯穿治超工作全过程,通过报纸、电视、网络以及发政府通告、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治超工作政策、意义,跟踪报道治超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多角度的宣传活动,保持了舆论声势,使广大群众和运输业户增强了对超载超限运输危害性的认识,赢得了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了良好的治超工作氛围。
加强路面执法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在专项行动中,我县坚持治超检查24小时不间断执法,对上路运输的“双超”车辆从严治理、严管重罚。同时,加大对绕行车辆的打击力度,封堵“双超”车辆绕行线路,对绕行逃避检查的严格按规定取上限处罚。统一执法标准,对所有“双超“车辆一律按照公路部门的执法标准实施处罚。
加强源头管理,进一步严明纪律、落实责任。我县通过派驻和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砂石企业、混凝土公司的监督和检查,严格落实货运车辆称重检测制度,落实进出厂区的车辆状况、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登记制度,从源头限制“双超”车辆上路行驶。一是规范治超工作。对“双超”车辆严格执行过磅、卸载、复磅、处罚的工作程序,坚决杜绝只罚不卸、卸货不到位等违规现象;二是加强治超执法监督力度。严查“不作为、乱作为”、私放“人情车、关系车”等违纪行为,维护治超工作的严肃性和纪律性;三是强化责任管理。把治超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范围,层层签订治超工作责任状,建立上下贯通、协调有序、工作有力的治超工作机制,确保治超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落实到位。
加强督办,落实责任,规范治超工作行为,建立治超长效机制。在专项行动中,我县全面加强对治超执法行为的管理,确保治超工作依法、规范、有序、有效开展。一是严格执法纪律。治超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治超工作“十不准”,坚持依法治超,杜绝非执法人员上岗;二是加强安全管理。完善治超现场标志,夜间执法人员统一穿着反光标志服装,完善现场照明设施,确保治超安全;三是坚持“文明执法、文明服务”。严格执行治超相关政策,对“双超”车辆称重、卸载、处罚一站式完成,减少车辆往返、掉头等易造成安全事故的隐患;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县委、县政府成立由纪委、法制办组成的督导组,对治超工作进行明查暗访,监督各部门履行职责、落实责任、执行措施和人员到岗到位情况。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的责任人第一次实行戒免谈话,第二次按相关程序对责任人实行免职,确保了治超工作有力执行,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和“三乱”现象。同时设立常设机构,由一名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牵头,抽调交通、公路、公安、运管、农机的部门人员组成联合执法专班,工作与原单位脱钩,专门负责治超工作。(灵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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