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上家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8月3日上午,县人民法院石塘法庭的法官们到当事人的家中,巡回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本案的被告脚部患有病症,只能靠轮椅代步,若通知其到法庭开庭对他来说将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考虑到被告的身体状况,为减少其不便,因此我们决定到被告的家里开庭。”主办法官说。伴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当天一大早,法庭的干警们就来到了当事人的家中,顾不上擦干衣服上的雨水,大家便忙着布置开庭所需的座椅板凳。 在开庭审理的过程中,双方的矛盾并不尖锐且都有调解的意愿。主办法官在调解过程中,通过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进行耐心细致的分析,双方都提出了自己的方案,最后达成了调解协议。整个过程持续了两个多小时,离开当事人家时已经是中午十二点半,干警们又连忙赶回了法庭准备下午的开庭。 石塘法庭“上门开庭”的做法,着眼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将法治的善意落实到“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上,虽然开庭的地方变了,但法定程序一样不少。对调解工作的重视与推进,打通了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使群众在零距离办案中感受到了法律的正义和温情。(灵山政府网)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