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华士 发表于 2016-8-31 23:10:10

荔枝王 发表于 2016-8-31 16:43
芝华士好像你应该也是住户吧,你还不是煽动民众,什么据你了解,人家开放商在怎么拆也是在合法有条款在自 ...

看来你是开发商了这么大反映,作为局外人只是看不惯欺负老弱痛残罢了。
被砍的人应该也是罪有应得,你不犯人人会犯你,可笑之人{:mocs_3:}{:mocs_3:}{:mocs_3:}

愛、就这样 发表于 2016-9-1 07:03:46

自古评论出人才

雁雁_YBVG 发表于 2016-9-1 07:18:47

听说在那住的好多都是七、八十岁的老公安,他们为公安事业奋斗了几十年,现在有家都不能回,一个字,惨

原谅づ我优柔寡 发表于 2016-9-1 07:28:35

荔枝王 发表于 2016-8-31 16:42
芝华士好像你应该也是住户吧,你还不是煽动民众,什么据你了解,人家开放商在怎么拆也是在合法有条款在自 ...

你说的也最有理?把人家砍伤,你不犯人人犯你!除非那些说自己有病的吧!

漫涉的风云 发表于 2016-9-1 07:33:13

两边都没有错,错就在公安局没有把住户安置好就把地给卖了,有事应该找公安局

原谅づ我优柔寡 发表于 2016-9-1 07:40:17

大小姐 发表于 2016-8-30 10:30
各有各难,一栋政府宿舍楼,安排给职工住,几十年过去了,职工理所当然的觉得房子是自己的了,好比我把一样 ...

你也会说,一间不到50平方的危房,一不是商铺,二不是别墅,提出这样的要求,是不可能有人提出要200万才搬的,因为住户都懂!只能说有人夸大其谈,或者在煽风点火罢了!

Gilian☆Msben 发表于 2016-9-1 09:25:53

芝华士 发表于 2016-8-31 14:34
请问你大小姐你又知道内幕,你又知道别人提出200万条件和赔偿廉租房?看这情形你也是来挑拨是非的吧!
据我 ...

反对强拆你知道什么是强拆?强拆别人的房是强拆,问题人家开发商现在是房东,拆的是自己的房!!抢占别人房子住才是违法吧?!说不给你时间安置,当初该单位可是答应前几个月就撤完人的,到现在还没走完!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是要谁赔偿?那都得开发商自己买单啊!!响应习大大依法治国,试问法律上承认的房
东还不及你强占住的人合法了?!

Gilian☆Msben 发表于 2016-9-1 09:28:56

雁雁_YBVG 发表于 2016-8-31 22:49
大小姐,你了解情兄吗,你收了开发商几多黑钱,你在网上讲的跟本没有事实,看守所老干警们确实交了房改款 ...

她说的是某些住户提出200万!!不是每一个!!没看清楚别乱戳说!你懂多少个住户?所有吗?他跟你说实话么?

Gilian☆Msben 发表于 2016-9-1 09:31:29

芝华士 发表于 2016-8-31 23:10
看来你是开发商了这么大反映,作为局外人只是看不惯欺负老弱痛残罢了。
被砍的人应该也是罪有应得,你不 ...

哈哈哈哈!!说不定哪天就被砍的人就是你了!既然你说你不犯人人人犯你

原谅づ我优柔寡 发表于 2016-9-1 13:20:16

惜缘_ZJPF 发表于 2016-8-30 23:04
平民冤没处申的事情多了去了,正因为官商勾结!支持上访

说得太对了,这种人都拉去毙了!

原谅づ我优柔寡 发表于 2016-9-1 14:47:21

官商勾结,难理哦!苦的还是平民!

原谅づ我优柔寡 发表于 2016-9-1 14:54:24

Gilian☆Msben 发表于 2016-9-1 09:28
她说的是某些住户提出200万!!不是每一个!!没看清楚别乱戳说!你懂多少个住户?所有吗?他跟你说实话 ...

你们开发商最懂,因为你们都是同一条船上的人,在这里说有什么用,还不是乱戳说!

2917897385 发表于 2016-9-1 16:02:06

哎!两败具伤!可怜!

芝华士 发表于 2016-9-1 19:31:19

Gilian☆Msben 发表于 2016-9-1 09:25
反对强拆你知道什么是强拆?强拆别人的房是强拆,问题人家开发商现在是房东,拆的是自己的房!!抢占别人 ...

首先放开从头到尾没有和该单位的住户谈过任何到赔偿和安置,就强行打砸人家家里的东西,都把门窗都拆了,这不是强拆强什么?难道是去帮人家搞装修?!简直是国际笑话,换个角度去想'人家这样去对付你家,你去什么感想?放开损失去他自找的,全国有哪个房开不和住户谈好赔偿和安置就去强拆的,这就是强盗土匪到行为,你自己去问看习大大。

芝华士 发表于 2016-9-1 19:45:17

Gilian☆Msben 发表于 2016-9-1 09:31
哈哈哈哈!!说不定哪天就被砍的人就是你了!既然你说你不犯人人人犯你

真是笑话,我又不犯人,人家干嘛要砍我,像你这样损的嘴巴更是惹人被砍的重点对象

2917897385 发表于 2016-9-1 22:27:08

2917897385 发表于 2016-9-1 16:02
哎!两败具伤!可怜!

为什么政府不是先全部理顺好再由开发商来建房呢???

MJPRK 发表于 2016-9-2 01:22:16

大家在网上争没用呢,开发商和政府都不出声,都是住户和网民争,我记得以前化肥厂也是类似这种情况,现在都没见有什么了。我觉得住户还是团结起来维权吧,直接去南宁,看看法律怎么判的。

175088069 发表于 2016-9-2 16:55:21

做,现在不但是有钱虾人,还是人多虾人少,这就是法

五粮液+冰 发表于 2016-9-2 18:00:49

核心问题就是房产到底是谁的?

四桂堡陈春_VYRE 发表于 2016-9-3 22:57:31

035666 发表于 2016-8-30 18:57
还是大小姐明白事理!
这些个事情,只要理性想一想,其实人人都懂:政府或单位的房产提供给职工使用了但 ...

公安局的人不是城管,不会强拆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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