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华士 发表于 2016-8-29 17:43:01

旧看守所继续爆图

这就是开发商合法行为有图有真相。

大小姐 发表于 2016-8-30 11:02:58

175088069 发表于 2016-8-30 01:11
买人家地和房就要给钱,就要安置好人家,没安置就要人家搬,砍死几只看其恶

地和房都是政府的,开发商已经通过合法途径购得房和地,你说房和地是你的,要给你钱,请你拿出相关证件,安置是政府的问题,劝导几个月强占不搬,还漫天要价,到底是自己贪心,还是别人无理?一样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自己免费用了那么多年,所以理所当然觉得那是自己的东西吗?呵呵

芝华士 发表于 2016-8-29 17:46:24

习大大让你们强拆了吗?

53019 发表于 2016-8-29 18:58:04

强拆吗?有补肋吧

禱告 发表于 2016-8-29 21:39:34

上图想讲什嘢????????大灵山开发房地产正常呀。

Gilian☆Msben 发表于 2016-8-29 21:58:07

为什么人家劝搬很久了都不搬呢

虚假的表演 发表于 2016-8-29 23:16:56

额继续看戏!!!!!!!!!!!!!!!!!

175088069 发表于 2016-8-30 01:11:11

买人家地和房就要给钱,就要安置好人家,没安置就要人家搬,砍死几只看其恶

猫叔 发表于 2016-8-30 12:29:09

依法治国,已是大势所趋。仅仅是提供片面的图片,不足以构成完整的证据链。怎么能让公用支持与信服?如果不能拿去有力的证据,那么就存在利用网民的同情弱者的心理,博取同情。利用不不知情的网民的舆论向政府或者单位施压,把经济纠纷变成公众事件。

模具技术培训 发表于 2016-8-30 13:06:13

喜欢看热闹,平民大众没资格沾上党的"油"与"光",唯有做党政策的"肥肉"与"烟灰",可从肥肉上炸油,燃烧烟灰却发出光。关心80后的苦难吧,因为你们高福利,害了多少人失去上小学的权利吧。

江明太阳能 发表于 2016-8-30 13:12:01

丁子户?该出手时。

荆轲 发表于 2016-8-30 13:32:30

爆得好,那么小的房子,你们要两百万?厉害啊,比中六合彩还好!

灵山权志龙 发表于 2016-8-30 14:13:12

其实楼主这些图片只能说明你们已经苟延残喘了,如果你有确切的证据或者相关房产证发出来证明你们是合法住户,拥有合法永久居住权,不然真的只是煽动网络舆论同情心而已,我想不是所有网民都是无知的吧

国安局 发表于 2016-8-30 15:25:33

这些个照片都是别人已经搬走的几户吧,你应该发发砍人的那个人的照片,多么伤心病狂啊,把人砍成那样,发砍人那个住户的照片家庭地址,让我们民众小心提防!

沙坪黄药师 发表于 2016-8-30 16:17:31

砍人那个怎么不见楼主爆他照?无论是开放商还是原住民谁对谁错,伤了人就已经理亏!本来是拆迁纠纷,现在都变成刑事犯罪了

035666 发表于 2016-8-30 19:18:38

砍人了就不是钉子户不是无赖了,那是罪犯了要蹲大牢的!!!

Loser_GVVZ 发表于 2016-8-30 19:52:44

大小姐 发表于 2016-8-30 11:02
地和房都是政府的,开发商已经通过合法途径购得房和地,你说房和地是你的,要给你钱,请你拿出相关证件, ...

我家的猪栏也要房产证吗,也要相关手续证件吗?

Loser_GVVZ 发表于 2016-8-30 19:54:09

灵山权志龙 发表于 2016-8-30 14:13
其实楼主这些图片只能说明你们已经苟延残喘了,如果你有确切的证据或者相关房产证发出来证明你们是合法住户 ...

你家的瓦房有证据永久居住权不?

Loser_GVVZ 发表于 2016-8-30 19:56:30

政府要谁搬谁就得搬,不然拆你没话说!

翔王の心 发表于 2016-8-30 22:38:44

035666 发表于 2016-8-30 19:18
砍人了就不是钉子户不是无赖了,那是罪犯了要蹲大牢的!!!

一帮人围着你打,有菜刀你不拿来自卫吗?刀剑无眼,难道要比那帮人打死或者打成重伤才正系对的?你不去打人家,人家斩你做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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