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王子说案:灵山一男子利用网络快递销售假冒伪劣卷烟被捕。
本帖最后由 楚王子 于 2016-10-31 16:35 编辑家住灵山县某镇邱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网络联系、物流送达的方式购进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获取巨大的经济利益后,但是仍然不收手,2015年11月24日至2016年1月25日间,邱某某通过其自己及其女朋友赖某某的微信,以低于市场价格销售了各类品种卷烟850.9条,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159329.72元,非法获利人民币36629元。
2016年1月25日16时许,灵山县公安机关抓获了被告人邱某某,联合灵山县烟草局执法人员从被告人邱某某位于灵山某镇两处住房里,扣押了11个品种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168.1条,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27590.67元。2016年1月28日、29日,灵山县公安局在灵山县灵城镇江南路“天天快递”营业厅查获了9个快件:发件人均是林某某,收件人为邱某某或老邱等;在这9个快件内查获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芙蓉王”37条、“玉溪”19条,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13620元。
网络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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