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IBN 发表于 2016-11-5 08:59:13

大事件,没人管!!!!

10月28日大约九点多左右,在灵山县沙路村神农山庄附近一名大约四十多岁中年男子驾驶着一架“担湿鬼”,在神农山庄附近自己撞上修路前堆起的土堆,当时土堆前也没放有警示牌结果导致该驾驶当场死亡(毕竟人多车多路不好走,希望大家开车慢点。)

潇潇 发表于 2016-11-6 08:46:59

估计有不少原因哦

灵胜开锁王 发表于 2016-11-5 09:47:21

酒驾?

剑哥哥 发表于 2016-11-5 10:44:55

不明白为什么那条路到现在还不装路灯,晚上那么多人走。

哥哥仔 发表于 2016-11-5 11:53:54

大件事了            
这下赔偿找谁                  

做么野同姜个 发表于 2016-11-5 12:29:22

阴公哦阴公哦阴公哦阴公哦。

上门做床垫 发表于 2016-11-5 12:36:07

土堆是有,估计车速快也是一个原因

坤仔轮胎批发 发表于 2016-11-5 13:05:06

酒后驾驶

旭IBN 发表于 2016-11-5 13:14:41

灵胜开锁王 发表于 2016-11-5 09:47
酒驾?

密色,好次是双角岭人

旭IBN 发表于 2016-11-5 13:16:45

剑哥哥 发表于 2016-11-5 10:44
不明白为什么那条路到现在还不装路灯,晚上那么多人走。

好几年都是这样了,这条路又多人走。都不知道多少人丧命在这条路咯

锋翼 发表于 2016-11-6 02:25:10

{:1_291:}我经常走那条路

嘉嘉敏_SATF 发表于 2016-11-6 20:02:16

这路现在很多车了,大车轰轰的飞

JerryJames 发表于 2016-11-7 18:16:28

如果土堆没放安全警示标志的话,谁放的土就付有主要责任,可以起诉,肯定告的赢,前提是别酒驾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大事件,没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