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知书 发表于 2016-12-9 10:38:46

烟墩镇依法拆除茅针村一处在建违法建筑

    12月7日上午,烟墩镇联合县国土局执法大队、县住建局城监大队等相关执法部门,对该镇茅针村一处违法在建建筑进行依法拆除。
    据了解,本次拆除的违法建筑属于违反城乡建设规划,非法占用他人水田的在建楼房。为此,有关部门对当事人发出了停工通知书,责令其停止建设并自行拆除,但当事人不予理睬。经发出限拆通知书,当事人在限拆期限内仍没有自行拆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当地政府对该违法建筑依法予以拆除。
    本次联合拆违行动,有效打击顶风违建行为,同时也有效遏制了非法买卖土地、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灵山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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