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知书 发表于 2016-12-26 16:31:27

强奸未遂便杀害,谁为农村留守妇女安全买单?

      面对留守妇女逐年增多且合法权益不断受到侵犯等不良现象,如何改善和加强农村留守妇女防范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已成为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除了政府和社会帮助,女人自强互助则是根本。
   近日,强奸未遂便杀害农村留守妇女的广西灵山县蒋某某伏法一案在社会上引起不同凡响,也引发了全社会共同深思:谁能为农村留守妇女人身安全买单。
      近年来,大多数农村家庭的男劳动力外出打工赚钱,致使农村留守妇女家庭的防范能力不断减弱,再加上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健全,农村治安没保障、留守妇女缺乏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安全保护措施等薄弱环节,导致留守妇女防不胜防,成为不法分子的侵犯对象。留守妇女遭受侵害以后,或顾于面子,或怕受到歹徒第二次伤害,或担心牵累家里人,很多都是采取默默忍受的态度。这样一来,留守妇女在默默忍受身心创伤的同时,也无形助长了嫌犯的嚣张气焰,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面对留守妇女逐年增多且合法权益不断受到侵犯等不良现象,如何改善和加强农村留守妇女防范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已成为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当地政府要采取加大投入、政策激励等措施,吸引有志者到本地创办企业,提供劳动力岗位。同时,也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鼓励外出打工者回家创业,增加打工者就业机会。这样一来,让外出打工男人回家工作,留守妇女不再留守,歹徒自然就没有可乘之机。
      与此同时,还要推动出台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留守妇女帮扶力度,培训留守妇女生存防范技能,以不断提高她们素质,增强她们自身的防范力。与之相配套的是要争取更多政策、资金、项目向留守妇女倾斜,让留守妇女从中得到更多的实惠。这样一来,留守妇女就有立足、生存之本,不再是软弱无能之辈,歹徒自然不敢轻易胡来。
当地农村要采取建立治安巡防队等有效措施,加强农村治安防控工作,维护村里的治安。同时,妇女之间要成立互助组,形成有力“拳头”,以共同打击不良分子侵犯。
      政府相关部门也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针对农村留守妇女的法制宣传教育,向农村妇女宣传治安防范知识、传授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的有效办法,增强留守妇女的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同时,加大对侵犯农村留守妇女权益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惩处力度,从源头上有力震慑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最重要的是,当留守妇女在遭受不法侵害时,一定要和犯罪分子斗智斗勇,巧妙的和犯罪分子周旋,寻找时机呼救,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钦州日报)

風雲際会 发表于 2016-12-26 21:49:26

现在农村成了法律遗忘的角落也是不法分子为所欲为的天堂,深受其害便是那些留守在家中的妇女儿童。不时发生的偷盗令人防不胜防,更有甚者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灵山仔 发表于 2016-12-31 17:36:28

楼主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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