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国有林场改革通过自治区级验收
1月6日,以自治区编办市县机构编制处副处长陈斌为组长的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验收组一行3人,在钦州市政府副秘书长莫满就和钦州市林业局副局长吴耀彬的陪同下,到我县对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进行验收。验收组首先听取县政府副县长冯远波关于我县国有场改革工作的汇报,然后听取参与国有林场改革的县林业局、人社局、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平山镇政府,那隆镇政府以及平山林场、东风华侨林场的汇报。验收组在听取汇报过程中,就部分汇报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回应和解释。验收组对照验收标准要求,逐项对我县国有林场改革资料进行核验打分。为进一步核实改革工作实地情况,验收组一行又到平山林场场部,查验了平山林场的国有林场改革资料,与林场部分干部职工代表进行了座谈,征求他们对国有林场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验收组经过一天对照验收标准逐项进行仔细核验,认为我县国有林场改革各项资料数据完善,方法妥当,各项改革步骤符合自治区提出的要求,一致通过了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验收。(灵山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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