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吼吼 发表于 2017-2-20 21:59:43

关于三隆镇旧粮所开发步龙塘村民回应

本帖最后由 哈哈吼吼 于 2017-2-21 23:53 编辑

三隆粮所在1972年圈占的三十多亩土地是在1964年“四固定”时划定给步龙塘生产队集体所有的,与周边生产队从来没有过异议,也从来未有过步龙塘生产队的任何人得同意给国家征用。村民小组委员会认为;
1、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 2、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老百姓可以看到。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对于违法的征地,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 (步龙塘生产队的人未得同意过政府的征地,当时政府征地并未向村民公布这两则公告)3、当然,各地的违法占地案件不时发生,我们能够做的就是:一是依法维权,因为农民只有法律这一个武器;二是联合,最起码要联合大部分人。出现在三隆旧粮所的村民阻止开发商搞商品房建设,完全是被逼出来维护农民群众的集体权益的正当行为,因为步龙塘生产队的村民走法律途径维权。已经十多年,都得不到法院的公正判决。民告官之难,难于上青天!我们步龙塘村民这么多年损失了这么多土地,却没有得到合理的安置跟补偿,导致我们步龙塘村民经济生产能力都落后于他人。希望有关部门能站出来给我们广大农民一个合理的说法,我们不是在搞事,我们是站出来维护我们村民的合法权益!望有关部门查清这件事,为我们农民讨一个公道。

青枫 发表于 2017-2-21 11:33:38

三隆粮所在1972年圈占的三十多亩土地,1972年就给人家了,想要回来难。当初土地都是公家的,八几年才分田到户,那时说不定已经分给粮所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三隆镇旧粮所开发步龙塘村民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