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收保险押金不退,工商人员协助追回
近日,县工商局三海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因贷款购买小汽车被强收保险押金引起的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0元。这是我县汽车消费领域发生的侵权案例之一。2015年3月4日,太平镇陈先生到县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按揭购买长安铃木小型汽车一辆,按《新车订购合约》约定,陈先生在销售方需连续购买3年汽车保险,并交保险押金2000元。2017年2月10日,陈先生在交完两年保险之后,到该公司计划交第三年保险时,被告知该公司因故破产,不能退回保险押金2000元。于是,陈先生向三海工商所投诉。
该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法律条款,约谈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某,终于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已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最终退回陈先生保险押金2000元。(灵山县政府网) 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某,终于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已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最终退回陈先生保险押金2000元。-----------我想知道李某为此受到惩罚了吗?如果不受惩罚,下次还会犯二的,所谓赖得一次算一次,赖不到就还钱,高利润没风险! 钻法律的空子的经典案例,可以上教科书了。。。。 我现在也碰到这种情况!!! 灵山仔 发表于 2017-3-2 08:20
钻法律的空子的经典案例,可以上教科书了。。。。
这种法律空子如何解决?? 橘梨纱 发表于 2017-3-1 18:22
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某,终于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已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最终退回陈先生保险押金 ...
我相信很多人都碰到这种情况,我们应当联名上书工商局,要求进行惩罚! 都一样,我也是交了2000押金,车行说不在那买保险不给退,还完贷款也不给解押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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