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教育的惊天奇葩(二)
灵山县教育的惊天奇葩(二)袁靖仪事件媒体爆光后,得到广大网友的支持,纷纷声讨教育局的冷漠、不作为行为。绝止二0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二十四时,点击率超过一万三千人次,关注度空前绝后,在此楼主代表袁靖仪及其家人表示衷心的感谢,人间自有正义在!
袁靖仪一家五口,只依靠袁靖仪的父亲在广东打工维持生计,这突如其来的灾难令这个家庭雪上加霜。她的父亲被迫旷工回家看护女儿及与校方商讨后续治疗费问题。但校方法律知识淡薄,完全没有认识到这完全是自己的责任。每次都以各种理由拒之门外。在这种情况下,只是普通百姓的袁靖仪家人欲告无门,维权之路极为艰辛。所幸在到钦州市教育局上访的过程中,遇到了有良知、懂法律的正义者,才将此事公之于众,寻求社会与法律的帮助。
袁靖仪事件在媒体爆光后,灵山县教育局劳姓副局长打电话给伤者妈妈,说他们夸大事实。至此当事责任人还想扰乱视听,歪曲事实,推御责任。楼主至今不明白,劳姓副局长何以言楼主夸大事实?难道是伤者自行将自己的前额割开六厘米?伤者家人校方所签协议是废纸一张?伤者家人尽管一介农夫,但还知道给伤者拍照,每次维权的谈话都录音。何以夸大事实?请当事责任人公之于众。此事件媒体爆光后,击起了三百六十万钦州人民的愤怒,请看评论吧。
事实胜于雄辫。姚靖仪在教室被旋转的吊扇砸中头部,劳姓副局长答应解决问题,承诺赔偿后续治疗费用二万元。身为主管安全教育的副局长,竟然出尔反尔,难道你不懂教育法吗?在此楼给你呈上一段:《教育法》第八条,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它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关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伤者家人本着息事宁人,尽快恢复双方正常的工作、生活的原则,在不了解后续治疗费用的情况下,只提出赔偿二万元。据楼主了解,广州方向的治疗方法有两种:一,保守治疗,激光,费用为二万元,但只能抑制不能消除疤痕;二,割创殖皮,费用八万元,能根除,但这种手术必须在肌肉停止生长后,意味着这种手术必须在十几年,十几年后的费用是多少呢?
正告当事责任人,现在再不要推御责任了。你们要做的是勇敢承认错误,与伤者家人沟通,给予合理的赔偿,求得伤者及家人的谅解,挽回因此而造成对灵山县教育局的影响。同时整改学校的安全隐患,将危险消灭在萌芽中,还学生一个宁静、安全的学习环境。
致楼主:为了看完整你的(一)、(二)两张帖,又看了县教育局官方ID回复,放弃了按时吃晚餐的时间,现在大概了解缘由:小孩子受伤是事实,学校主动联系家长送去二医院救治,并支付治疗费,然后小孩的家长想要整容和赔偿,开价45000。学校不同意这样开支,同样教育局也不会同意这样开支啦。你就发帖寻求社会舆论施压给学校、给教育局。今天教育局回复了你的帖,也发了小孩现状的照片,明显看得出二医院的医术不错,伤口愈合挺好(楼主为二医院做了一次广告{:5_439:})。学校好教育局也好,他们三番四次叫你去法院打官司索赔,这是事出有因责任明显,学校肯定要赔,非赔不可,不赔你再发帖骂娘!但想双方私了不走法律途径,看来难!你要知道自从中央规范各种纪律之下,特别是财经制度更严格,收支都要明白,学校用什么依据作为支付给小孩作为赔偿金?要赔多少才合适??赔3万?用其他网友说的有些地方要10万8万正得!所以赔偿标准没有统一,用什么来衡量?用法律!你现在更需要的就去起诉,让法律帮帮解决小孩子受伤后遗留的问题。你现在这样在网上吵,最大伤害还是小孩子,不值!
饿着肚子说了这么多了,现在去吃饭了!祝你好运!! 楼主懂那么多,为什么不让家长走法律途径呢,说不定可以获得更多赔偿。 学校为每个学生购买了校方责任险,建议家长按协议书内容按程序办理。家长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顺便也给大家百度一下“校方责任险”的知识,校方投保的责任险和家长购买的学生平安险是不同的险种。
校方责任险_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link?url=hR7YGQ92STanS4fIptalyYo_6Xw0RPB3B-r0qZgD4BLv-fJ6W3oN9HCwVMVK_l49wDxKww74w4XMJz2eGItBgfWHl7rwLpE_jyfM9aVnFkS-b8OaIHYtdbqMn-XXV443kf4NmkThtiOIo0urwtQ1iK校方责任险,是一种保险的名称,是由学校作为投保人,因校方过失导致学生伤亡的事故及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来赔偿,是一种责任保险。
看到楼主发的照片,我们也看到教育局官方的信息
1.姚某仪同学的伤情现状照片(拍摄时间2017年3月1日9:59)
请家长去打官si,司法机关怎么判怎么来,你现在这样用舆论来施压并不是太理性。 这样的事情再闹下去估计最痛苦的就是这名“袁靖仪”小朋友了,也许因为这个事让她在学校里有种另类的感觉。 说实话,其实学校也没推卸责任,只是建议走正规途径,该赔多少就赔多少,不是说你要多少就给多少。 帖子不像家长写的,应该是有人代笔吧 学校不是不懂法规,就是懂法规才建议走法律途径,因为现在的每一笔财政支出都要有依据,不是说想给就能给。你到法院起诉学校,法院判决了,学校就有依据赔你钱了,赔多少也有依据了。 在现在这财会管理下,学校不会这样赔你的,这钱它怎报帐? 二,割创殖皮,费用八万元,能根除,但这种手术必须在肌肉停止生长后,意味着这种手术必须在十几年,十几年后的费用是多少呢?楼主是不是想说鸡会生蛋,你杀了我的鸡得连它以后能产的蛋一起赔偿,感觉楼主是故意勒索呢,这种事情闹大了可不好,有途径解决的问题尽量不要让它在网络中发酵,发酵着发酵着就不是原滋原味咯 孩子要转学才行,这样下去学习肯定受影响。 无论如何小孩以后还是要上学的,按照楼主的说法。按这小女孩的家庭情况还是要在灵山上学的,这样闹下去有没有想过孩子以后上学的问题???
还有就是人家教育局已经明确的回复。人家会赔钱给你,你去做一次治疗凭单据人家就给你报销一次。这样还不可以么??你还想怎么样?一次性给完你要求的那么多钱,你真的就能分分用在这个孩子身上了??
不要说我想太多。事实本来就是这样,我觉得楼主现在是不依不饶的样子。人家就赔钱给你也要要单据报销的,没有单据这笔钱谁来出??以什么做为凭证证明人家付了这笔钱给你??
还有我弱弱的再说一句,现在孩子伤口恢复的算是不错了,为什么都是要放刚受伤的那个图出来{:5_454:} 双方都签协议了,明显是家长受人嗦使狮子大开口。 建议走法律程序 为教育局点赞!我也看到教育局发出小妹妹的最新照片,伤口恢复很好,并不像需要做进一步美容手术,只是有人在后面兴风作浪,想博取网友同情给学校施加压力好得一笔钱!居心叵测!你们还让不让姚妹妹安安静静地读书了? 快点用饭蚊擦!对疤痕有特效 走法律途径吧!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