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州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
一起因合同纠纷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纠纷案,在经过连续几个月多次调解的基础上,近日,这起给灵山县旧州镇社会安全带来隐患的重大矛盾纠纷,在旧州镇党委、政府的指导下,旧州派出所和旧州司法所联合调处下,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前提下自愿达成赔偿谅解协议书、谅解书及谅解协议书,并签字确认。 该案件发生以来,旧州镇高度重视,设立调解小组,并多次前往现场勘察及组织调解,但由于塘寮村委塘二队村民一直以来认为与北晨石场签订的《北晨石场基地租赁协议书》无效,无视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调解均未成功,事件进一步恶化,多次阻挠北晨石场采石、运石。2016年11月,塘寮村委塘二队部分村民再次阻挠北晨石场采石、运石,双方发生过激行为,接到报警后,旧洲派出所迅速出警,稳定事态发展,但双方人员均有损伤。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上级相关部门、旧州镇对此高度重视,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陆续派出多组工作人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稳控,镇领导多次参加调解会。经过几个月的连续奋战,在清明来临之际,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情况下达成赔偿谅解协议及谅解书,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钦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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