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教育 发表于 2017-6-13 10:35:47

关于对网帖《灵山县教育局注意了!》的回复

  现就网帖反映的问题回复以下:
  经调查确认,我局从来没有开展,也没有委托他人开展购买学生学习用平板电脑,收取教育基金年费等类似活动。网帖中反映的“说是教育局收的”并非是我局收取。请消费者在购买时要注意核实商家的信息来源是否准确,明辨是非,理性消费。
  感谢网友对灵山教育的关注和支持!

灵山县教育局
2017年6月13日

玩美Baby 发表于 2017-6-14 16:13:24

好贵啊一年1800,表示买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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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灵山县教育局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