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检察院检查组对灵山县检察院的涉案财物监管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加强对涉案财物的监管,市检察院检查组于6月16日上午对灵山检察院进行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案件涉案财物监管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本次检查组的检查范围为:(1)2016年4月至2017年5月侦结的职务犯罪案件和普通刑事犯罪案件中涉案财物监督管理工作;(2)至2017年5月终结案件涉案财物上缴国库或返还当事人情况;(3)涉案财物保管场所是否符合高检院的要求。针对上述检查范围,检查组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案件材料及财务记录、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涉案财物管理情况及涉案款物监管场所现场查看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灵山县检察院的该项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同时也指出并纠正了一些存在问题,进一步推动了涉案款物工作的规范开展。在听取检查组意见后,灵山县检察院表示此次检查为推进检察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进一步严格了要求,今后我院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五查五整顿”专项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对照工作中不规范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立行立改,促进建章立制,推动案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供稿人 黄英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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