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8万辆电动车牌证可延期使用
最近,有细心的市民发现自己的电动车车牌证还有一年就到期了,到期后怎么办呢?日前,记者从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钦州从2014年8月1日起共计发放的28.8万辆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牌证可继续延期使用。记者从交警支队宣传科了解到,钦州市(包括灵山县、浦北县)目前共有电动车自行车40.7万辆,超标电动自行车28.8万辆,发放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牌证28.8万块。广西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登记规定,超出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给予发放临时号牌和行驶证,取得临时号牌和行驶证的电动自行车使用年限为4年。按此规定,一年之后,钦州市将会有大批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牌证过期。
而交警支队宣传科有关民警介绍道,因为新的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尚未出台,所以钦州交警部门将按照广西交警总队的要求,决定对目前已取得临时号牌和行驶证的超标电动自行车牌证予以延期使用,暂不规定延期期限,待新的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出台后再另行公布。(北部湾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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