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_YGXQ 发表于 2017-11-5 14:25:45

我县400多家村民合作社增强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

  10月20日,新圩镇渌一村村民合作社正式挂牌成立,这也是我县第一个挂牌的贫困村村民合作社。
  渌一村是“十三五”时期贫困村,为了规范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经营管理,带动群众共同致富。今年7月开始,该村启动村民合作社的设立工作,召开动员会进行布置,组织培训、宣传发动。7月底,已经完成了社员登记和公布工作,8月初,结合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推选,同步开展社员代表推选;结合提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村监会成员候选人工作,同步推进社管会成员、社监会成员初步候选人提名工作。9月底,通过召开社员大会成立村民合作社,有社员3158人,选举社员代表31人,社管、社监6名。
  村民合作社是行政村依法设立的全体村民参加的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社员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村民合作社,可充分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实现集体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各方互利共赢。
  今年以来,我县为了夯实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基础,对34个脱贫村和22个预脱贫村,投入财政资金共2124.77万元,发展光伏扶贫、旅游扶贫、土地营运、林地承包等产业,不断增强贫困村村集体经济组织“造血”功能,实现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保值增值。
  为了规范全县农村村级集体经济资金资产经营管理,我县根据自治区关于加快发展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有关文件精神,安排本级财政预算,拨付工作经费200多万元,要求全县所有行政村设立村民合作社,社区参照设立。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集中在7月——9月完成。目前,全县设立村民合作社409个。
  我县村民合作社的成立,有效整合村集体资源,盘活资产,激活发展活力,实现保值增值,不断增强“造血”功能,有力助推贫困村顺利脱贫摘帽,共同致富。(灵山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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