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镇: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绝不手软
近日,太平镇组织国规所、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部门,会同县国土监察大队,依法对该镇那沙、枫木等村委的7户村民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拆除,恢复了农田原貌。此次依法拆除的违法建筑,均属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而擅自建设的楼房、棚户及沙场,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之前,相关部门已依法依程序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并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但当事人仍我行我素,不予理睬。拆违工作组前往违法建筑点,有序做好人员劝退、现场隔离、秩序维护、屋内财产物品搬离等工作,并确保周边安全后,有条不紊地对违法建筑物进行拆除。此次集中整治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车辆12台,拆除机械1台,共拆除违章建筑7处共5481.55平方米。其中,棚户三处,总计250平方米;楼房三处,总计898平方米;沙场一处,计4333.55平方米。
太平镇通过强拆行动对违法违章乱搭乱建行为起到了有力的震摄作用。该镇下一步继续加大对违法违章建筑的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城镇建筑秩序,推动太平镇城镇化规划。(灵山县政府网)
拆违现场
农民想在自家农田建一亩三分绝对不行,开发商在农田建房子想要一百亩给一百亩两百亩给两百亩 如果老家也要危房,我想知道如果拆了没地方住,会有人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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