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积极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工作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借力中央、自治区传统村落评选的有利契机,我县先后成功申报国家级传统村落3个、省级传统村落6个。其中2012年12月大芦村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传统村落名录,2013年8月苏村和萍塘村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传统村落名录。2017年12月,第三批广西传统村落名录分别有新圩镇漂塘村、平山镇同古村委大井坪村及石湖村、佛子镇佛子村委马肚塘村、烟墩镇烟墩村委龙塘村、太平镇那马村委华屏岭村入选。目前,大芦村、苏村、萍塘村已制定了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统筹安排运用专项资金修缮维护古村落建筑群,其余六个传统村落正在抓紧保护与发展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积极做好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宣传工作,为古村落的保护提供有利的资金保障,提高古村文化的保护意识,推动古村落的保护与发展可持续健康发展。(灵山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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