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青子衿 发表于 2018-6-28 17:15:22

“黑名单”利剑高悬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法官,我来缴纳罚金了,请求你们快把我从失信黑名单中移除吧…”一大早,被执行人张某某就匆匆赶来法院,迫不及待要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张某某是灵山陆屋人,高中毕业后就游历于社会,无所事事,渐渐染上了赌博恶习。时间一久,张某某并不满足小赌小博,听说开赌场来钱快,他决定开设赌场。2015年某日凌晨,灵山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将正在陆屋镇某栋房子里聚赌的张某某等涉赌人员抓获。案件经灵山法院审理后,判决张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并被处以罚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告财产,灵山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自从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张某某可算是体会到了生活的难处,火车高铁一律不能坐,银行贷款等金融业务办不了,各种不顺心的事接踵而来。在经历了一番折腾后,张某某终于意识到自身的错误,于近日主动缴纳了罚金,法院也依法将其从“黑名单”中移除,取消对其限制高消费令。所谓“黑名单”,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具备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等情形的被执行人,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一种惩戒制度。作为执行利剑,“黑名单”制度对于破解执行难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灵山法院通过灵山家园网平台陆续发布了多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强有力地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成效显著,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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