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谎言逃避罪责 森林警察慧眼识破
8月22日,县森林公安局查破一起滥伐林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此案件是县森林公安局自2018年8月1日获得独立执法办案权限以来办理的第一起案件。5月29日,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报案,位于新圩镇元屋岭村委会松木岭的林地承包给刘某倩,但承包租金只交到2013年,现在刘某倩却把桉木林承包给他人采伐。
案件受理后,森林公安民警立即开展勘查取证,摸排走访,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倩、梁某、苏某达。3人被森林公安民警传唤询问时,梁某、苏某达谎称元屋岭村委会松木岭的林木是刘某倩雇请他们砍伐的,而刘某倩称林木已转卖给梁某、苏某达两人,与他无关。尽管他们私下统一口径,但由于森警前期侦查工作已做细做实,掌握他们三人共同作案的证据,并通过技巧询问,他们的谎言最终不攻自破。最终,在事实面前,刘某倩、梁某、苏某达对其滥伐林木的犯罪事实供认在案。
经聘请林业工程师鉴定,新圩镇元屋岭村委会松木岭被伐林木蓄积量为28.90立方米。刘某倩、梁某、苏某达因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滥伐林木罪,现已被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灵山县政府网)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