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
9月25日至28日,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县学前教育中心工作人员、中心校幼教专干、示范幼儿园园长组成的7个督导评估组开展了2018年秋期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本次在今年春季学期督导幼儿园100所的基础上,继续督导评估98所。 我县开展幼儿园督导评估旨在贯彻落实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快乐发展。在各幼儿园自评、各镇中心校督查的基础上,由督导评估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围绕“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五个方面实地评估。评估结果表明,我县幼儿园办园规范,各类档案资料齐全,园所安全、后勤、保健工作做得扎实、细致,保育教育工作井然有序。督导组还针对受评估幼儿园存在的不足以及未来发展,给出了指导性的建议。(灵山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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