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三措并举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今年以来,我县通过强化“线索排查、专项督查、执纪问责”三项措施,不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线索排查大起底。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县扶贫办、县审计局等牵头单位充分利用信访举报、督查、审计等各种渠道和方式,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农村低保、危改中优亲厚友、收取“好处费”等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统一建立台账,逐一进行排查,实行销号管理。今年以来,抽查危房改造、精准扶贫、低保救助档案600余户,蹲点调研、走访贫困户530户,通过定向排查、电话调查等方式核对贫困户信息780户,收集问题线索181条。 专项督查传压力。县纪委通过成立专项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暗访等方式,围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职责等突出问题,对全县19个镇(街道)和扶贫领域职能部门开展专项督查2轮,发现问题79个,并将“问题清单”移交相关镇(街道)和县直部门,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执纪问责不手软。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项目和资金监管使用不规范等人和事“零容忍”查处,并对扶贫领域典型违纪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9月,全县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13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8人,通报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23起。(灵山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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