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人口又有福利了,这个政策真给力!
去某医院办事,见到大屏幕显示一些政策,说什么贫困户住院结算只要交个人自付的费用,自己给的钱不能高于全部费用的10%,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如果换特殊慢性病的,在门诊就诊,个人自己给的钱,不能高于全部费用20%。哇,这些政策真好,贫困户又有政策福利了。大家如果有亲朋好友需要的,自己上网找文件看哦。桂人社发【2018】39号。贫困户是跟低保户一样,有关系才能办吗 然并卵。打个比喻。本来看一个小感冒100块足矣。去到医院经过层层,最终的票据上面写1000块。然后又说什么医疗合作可减免部分,要交个人自付的费用,自己给的钱不能高于全部费用的10%。最后实际交100多。 最后票据上多出来的钱哪去了? 财政报销,国家补帖吗。那就是冤大头了
我站在一个商人的角度看,如果你出售的货物以原来的价格10%卖出去,那还有得赚吗 不是忽悠老百姓吧 hbyxjyq 发表于 2018-10-24 18:48
不是忽悠老百姓吧
肯定不是忽悠咯。 哥哥仔 发表于 2018-10-24 18:13
贫困户是跟低保户一样,有关系才能办吗
现在各种各样的督查那么多,还有人敢顶风作案? 没知死咩?
yjadwjcm 发表于 2018-10-24 18:17
然并卵。打个比喻。本来看一个小感冒100块足矣。去到医院经过层层,最终的票据上面写1000块。然后又说 ...
从商人的角度来看这个,就没得看了,不在一个频道上。
大把贫困问题是贫困户不是想办就能办,上头没人! 个人付款总额=列入医保范畴的医药费的10%+不列入医保范畴的各种检查费+不列入医保范畴的医药费+各种材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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