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墩镇荣获广西第八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12月27日,记者到烟墩镇政府采访,获悉该镇荣获广西第八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这是钦州市唯一获得这一荣誉的乡镇政府。 据了解,烟墩镇是我县少数民族居住人口较多 的一个镇,全镇少数民族人口4332人,其中壮族人口4315人。多年来,烟墩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围绕民族团结大局,深入开展各项民族团结工作,主要是加大宣传,营造民族团结进步良好氛围;积极发展产业与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少数民族事业新发展;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巩固少数民族团结基础等等,目前,镇内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大幅度提高,全镇各族干部群众互相支持,亲如一家,共谱民族团结之歌,共唱民族团结之歌,保持了全镇政治稳定的大好局面,民族村庄邓塘村先后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区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示范村和县“五个好”红旗村党组织等荣誉。 烟墩镇党委书记金世锋在接受采访时,激动地说,在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之际,我们烟墩镇荣获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这是全镇人民共同努力的成果,镇党委、政府十分珍惜这个荣誉。下一步,我们还要继续做好民族团结各项工作,重点是做好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工作和产业发展,不断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开创民族团结工作新局面,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当天,副县长赵炜到场参加庆祝大会,并向烟墩镇转授了“广西第八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牌匾。(灵山县政府网)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