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至6月30日 钦州内陆水域全境禁渔4个月
本报讯 (记者 唐云建)3月1日,记者从我市渔政部门获悉,我市内陆水域全境自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至此,我市已连续三年实施禁渔期制度。据介绍,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今年我市内陆水域全境继续实行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期间,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应当按照《渔业法》的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下一步,我市渔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水上和陆上监督检查,把好水上、码头、港口、停泊点、市场管理关,确保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顺利实施,努力实现“江上无生产渔船,水中无作业网具,市场无捕捞江鱼”的禁渔管理目标。
值得注意的是,禁渔期期间,如市民发现有违法捕捞行为的,可拨打举报电话,及时报告渔政部门。举报电话:3898383(钦州市内陆水域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824418(钦州市渔政管理中心站)、6523526(灵山县)、8212465(浦北县)、2693787(钦南区)、3686109(钦北区)。 (内容来源:钦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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