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电抄表、缴费周期调整的通告
本帖最后由 供电公司营销部 于 2019-6-12 16:04 编辑关于用电抄表、缴费周期调整的通告尊敬的用电客户: 由于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国家税务局连续两年下调税率,为顺应广大用电客户以自然月为计费周期的缴费需求,便于用电客户了解每月用电量、掌握用电规律,科学用电、节约用电。2019年7月1日起,原两个月抄表计费的用电客户,调整为每月抄表计费,用电客户按月结清电费,收费期为每月12日至21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始终竭诚为您服务!如有疑问,可拨打片区经理服务电话,电表处有联系电话。 特此通知。
钦州灵山供电局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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