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校园欺凌遇到硬拳头,中小学生欺凌事件频频发生
随着网络的发展,这两年来灵山多起网传中小学生欺凌事件频频曝光,校园欺凌已成为不容忽视的隐痛,严重侵蚀着青少年身心健康,深深刺痛着受欺凌学生家长的心。校园欺凌需要多方面的力量介入,如:校园、社会、家长、公益组织、相关部门等。目前北京、广东、天津已出台相关预防与治理方案。下面为大家科普一下“校园欺凌”。网传烟墩镇校园欺凌、檀圩镇校园欺凌,近期这两个视频应该有很多人看过。
以下内容来源网络,
校园欺凌是指在校园内外学生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校园欺凌多发生在中小学。校园欺凌分为单人实施的暴力,少数人数暴力,和多人 实施暴力。实施环境地区多为校园周边或人少僻静处,甚至是明目张胆的在校园公共区域进行欺凌。
中文名校园欺凌
外文名School bullying
相关现象校园霸凌,反社会心理
欺凌类型典型、被动、被欺凌者
发生地点卫生间、校内、校外偏僻地点等
基本定义
发生在学校校园内、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学校的教育活动中,由老师、同学或校外人员,蓄意滥用语言、躯体力量、网络、器械等,针对师生的生理、心理、名誉、权利、财产等实施的达到某种程度的侵害行为,都算作校园欺凌(暴力)。
在世界的各个国家,每天都会发生校园欺凌的事件,并不时有校园学生暴力案件的报道,其中还有一些性质相当恶劣的案件。案件中那些心灵被扭曲的孩子们作案手段之残忍,令人触目惊心。在日本,校园欺凌已经变成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每年有许多学生自杀。并衍生了一个独特的现象“不登校”。
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因为欺凌不但对“受伤者”造成伤害外,而且对“欺凌者”和“旁观者”同样造成伤害。“欺凌者”由于长期欺负别人,内心得到极大满足,以自我中心,对同学缺少同情心,而“旁观者”会因为帮不到受害者而感到内疚、不安,甚至惶恐。“校园欺凌”对受害者的伤害也不可小视,受欺凌的学生通常在身体上和心灵上受到双重创伤,并且容易留下阴影长期难以平复。同时“校园欺凌”也会影响到学校的整体纪律和风气。所以,学校须正视并加以制止和预防欺凌事件的发生。并且同学和家长的努力也非常重要的。
主要表现
校园欺凌不一定在校园内发生,放学后同学间的欺负行为也算在内。
其主要表现是身体强壮的学生欺负弱小的学生,令其在心灵及肉体上感到痛苦。校园欺凌通常都是重复发生,而不是单一的偶发事件。有时是一人欺负一人;有时集体欺负一人。
通常欺负者不觉得自己不对,而且受害者怕事,默默承受而不敢反抗和告发欺凌者。因此,恶性循环导致受害者的身心深受煎熬。
欺凌类型
典型欺凌者
霸道和冲动,倾向使用暴力欺压他人。
·比较自我中心,对受害同学缺少同情心。
·得到部分同辈的认同。
·行为上比起其他同学突出。
被动欺凌者
·看见欺凌者的暴力行为得逞,于是协助及附和欺凌者,有些藉此保护自己,免受欺凌。有些则是见欺凌过自己的被欺凌者的反击。
·看见欺凌者欺凌同学后,则嘲笑受害者无用。
被欺凌者
·性格内向、害羞、怕事。
·在同学间不受重视,只有很少朋友,在学校中十分孤单。
·缺乏与同辈相处的社交技巧,容易引起同学不满和反感。
·有身体障碍者、有智力障碍者。
·沉默、表达能力不佳者。
·性格或行为上有异于他人。
对受害者影响
欺负同学会对同学构成心理问题,影响健康,甚至影响人格发展。
身心影响:恐惧、消沉抑郁、创伤后遗症、忧虑、胃痛、吸毒、酗酒、自残、自杀,自己也成为欺凌者,可能是校园枪击案的原因之一。
其他影响:常常缺席、对老师不恭敬。
欺凌形式
肢体欺凌
推撞、拳打脚踢以及抢夺财物等,是容易察觉欺凌形式。
言语欺凌
当众嘲笑、辱骂以及替别人取侮辱性绰号等,是不容易察觉的欺凌形式。
社交欺凌
孤立、杯葛以及令其身边没有朋友等,是不容易察觉的欺凌形式。
网络欺凌
在网络发表对受害者不利的网络言论、曝光隐私以及对受害者的照片进行恶搞等,是容易察觉欺凌形式。
欺凌行为
·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侮辱其人格等。
·对受害者进行重复性的物理攻击。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击受害者。
·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损坏,或通过他们嘲笑受害者。
·欺凌者明显地比受害者强,而欺凌是在受害者未能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发生。
·传播关于受害者的消极谣言和闲话。
·恐吓、威迫受害者做他或她不想要做的,威胁受害者跟随命令。
·让受害者遭遇麻烦,或令受害者招致处分。
·中伤、讥讽、贬抑评论受害者的体貌、性取向、宗教、种族、收入水平、国籍、家人或其他。
·分派系结党:孤立、杯葛或排挤受害者。
·敲诈:强索金钱或物品。
·画侮辱画,写侮辱性的文字。
·网上欺凌(Cyberbullying),即在网志或论坛上发表具有人身攻击成份的言论。
角色体现
欺凌过程,蕴藏着一个复杂的互动状态,牵涉的学生可分为几种:
欺凌者(英文:Bully)发动欺凌行为,通常还带领其他同学参与其中。
受害者(英文:Victim)受到欺凌。
协助者(英文:Accomplice)跟随欺凌者,直接参与欺凌行动。
附和者(英文:Reinforcer)支持欺凌者的行为,例如:在旁嬉笑或呐喊助威等。
保护者(英文:Defender)安慰及支持受害者,尝试制止欺凌行为。
局外人(英文:Bystander)置身事外,就是我们常说的旁观者。
罪名类型
2015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从2013-2015年各级法院审结生效的校园暴力刑事案件中抽取100多件典型案件样本进行了梳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此类犯罪的特点,最高法刑一庭审判长冉容介绍,校园暴力犯罪案件涉及的罪名相对集中。针对人身的暴力伤害比例最高,其中,故意伤害罪占57%,故意杀人罪占6%。
校园暴力涉及的罪名还包括寻衅滋事罪占10%;性侵、侵财犯罪各占12%,还有很小比例的聚众斗殴罪与绑架罪。
责任年龄
报告统计数据显示,抽查样本涉及的159名未成年被告人中,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被告人占 35%;已满十六不满十八周岁的被告人占65%。
内容介绍,虽然中国规定,十四岁是可以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但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被告人只对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所以,未满十六周岁的放在比较轻微的校园暴力行为,没有进入我们刑事犯罪处罚的程序,所以相对来看,这一百多件案件中,处罚的高中生及职业高中的未成年被告人占比较高。(报道员:诺言,微信号:517259463)
养坏米果人早死好 以暴易暴。 南宁有个未成年人管教所 养坏米果人早死好 严惩,这种人就要给她个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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