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屋5.18恶性伤人案公审 副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日前,由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徐某学故意伤害案在灵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其康出庭支持公诉,对被告人徐某学依法提出指控。
2020年5月18日,被告人徐某学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公安机关抓获。该案由灵山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同年8月5日移送至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钦州市人民检察院黄其康副检察长作为办案检察官,详细审阅卷宗,听取了徐某锦的供述和辩解以及辩护律师意见,并结合该案的事实、情节,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促成徐某学认罪认罚。庭审中,黄其康副检察长有针对性地对徐某学进行讯问,针对争论激烈的焦点问题发表意见。由于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日宣判。
司法体制改革以来,钦州市检察院入额院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有重大社会影响和人民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案件,充分发挥了领导的示范、引领作用。
供稿:第二检察部来源:钦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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