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安全生产,开展公益诉讼培训
为进一步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宣传力度,让检察公益诉讼职能走进行政执法部门课堂,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合法素能。近日,灵山县检察指派院副检察长纪钧耀应邀到灵山县应急管理局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培训。该县19个乡镇(街道)人民政府镇长及该县住建局等36个成员单位等约200多名干部参与培训。 课堂上,纪钧耀从公益诉讼检察的发展历程开始,介绍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历史背景、工作理念、办案程序等六方面的主要内容。结合我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通过“苏村古建筑群等文物保护”“马大龙石场安全生产”“连子江河段被污染”等三个公益诉讼案例,紧密围绕干部职工重点关注的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相工作,深入浅出的对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诠释。同时,针对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共性法律问题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培训取得预期成效,参与培训干部纷纷表示,通过此次的公益诉讼普法课堂,从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有了深入了解,认识到公益诉讼工作与自身工作息息相关,今后将会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主动合法履职,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什么是安全生产?所谓“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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